发布时间: 2018-04-26 09:46:11
冀价协〔2018〕2号
关于做好价格评估事中事后监管
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拟入会和新成立的价格评估企业:关于做好价格评估事中事后监管
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的配套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省价格评估市场健康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564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加强价格评估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促进有序竞争,推动价格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和中国价格协会关于印发《省级价格协会开展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人员登记服务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登记备案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对价格评估行业的监督检查,逐步规范评估行业行为,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纠正、处理各种违规行为。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人员登记备案相关工作。
附件:河北省价格评估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