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3-28 16:49:03
各会员单位:
现将《司法评估收费标准》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其它行为评估收费也可参照执行。
附:《司法评估收费标准》
河北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司法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档次 | 价格鉴证评估总额(万元) | 累进制计费率% |
1 | 2万元以下(含2万元) | 2500 |
2 | 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 | 6.0 |
3 |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 | 4.5 |
4 |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 3.5 |
5 |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 1.8 |
6 |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 0.9 |
7 |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0.45 |
8 |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12 |
9 | 5000万元以上 | 0.08 |
1.标准制定依据为冀发改公价[2022]844号文件。
2.上述收费标准按照价格鉴证评估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最低收费2500元起。
3.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现场查勘难易程度和次数、委托人所提供资料的完整程度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4.若需聘请专家或进行技术检测,费用另计,但须与委托方商定。